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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六十九回“苦尤娘赚入大观园”,王熙凤“弄小巧用借剑杀人”计,先将尤二姐引见贾母,贾母仔细将尤二姐瞧了一通后,命鸳鸯揭起裙子来看脚大脚小,贾母瞧毕,摘下眼镜来笑说道:“更是个齐全的孩子,我看比你还俊呢。”古代汉族对女子的审美标准,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缠如春笋的金莲大小的足。《金瓶梅》里也有不少撩裙观脚的描写。
一般人认为女子缠足是从南唐李后主才开始,《通俗篇》卷十八有“自南唐李后主作金莲,令窅娘以帛绕脚,令纤小作新月状,于是人皆效之”。但张邦基《墨庄漫录》引前朝诗人杜牧的名句“纤纤玉笋裹春云”和汉代《孔雀东南飞》中《咏焦仲卿妻》诗有“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这里的纤纤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纤小,只有小脚才能走细步呢?可以看出女子缠足不是从南唐开始,而是由来已久。
封建社会统治者把女子当成男子的附属品,女子在精神上、肉体上受尽摧残,以满足他们骄奢淫逸的心理需要。明朝朱元璋下令女子一律缠足,这与当时推行的程朱理学对人们特别是对妇女的禁锢奴役是分不开的。于是小说《金瓶梅》中描写的女性全部都是缠着“很标准”的小脚。请看第七回:
“……薛嫂向前来回手掀起妇人裙来,裙边露出一对刚三寸半揸,一对尖尖翘翘金莲脚来,穿着大红遍地金云头白绫高底鞋儿与西门庆瞧。”
女孩子五六岁开始缠足,硬是将脚拇指以外其余四指折弯于脚心,用裹脚条子一层层缠起,痛不堪言,还要强迫她们站立行走,痛得她们撕心裂肺号啕大哭,俗语说:“小脚一双,眼泪一筐。”多有化脓者臭不可闻,故而有“裹脚条子又臭又长”的歇后语一说。愈小愈好的金莲成为审美女子的重要标准,这种惨不忍睹的生活现实,今天的人们感觉不可思议。更有甚者在李渔的《闲情偶寄》中记载:“宜兴周相国以千金购一丽人,名为抱小姐,因其脚小之至,寸步难移,每行必须人抱,是以得名。”这种“爱莲成癖”的不正常心态愈演愈烈,以致发展到把小脚绣花鞋作为酒具。《野获篇》卷二十三有“妓鞋行酒”一说:“隆庆中云间何元朗,觅得南院王赛玉红鞋,每出以觞客,坐中多因之酩酊。王拿州(即王世贞)至作长歌以记之。”
满族女子均为天足,《红楼梦》中没有明确地写大观园里的女子是天足还是缠足,但从第六十五回尤三姐与贾珍、贾琏“闹酒”的描写可以看出,“这三姐松松挽着头发,大红袄子半掩半开,露着葱绿抹胸,一痕雪脯。底下绿裤红鞋,一对金莲或翘或并,没半刻斯文”是明显的缠足。第六十三回妙玉给宝玉投帖祝寿,宝玉竟不知如何回帖,去问黛玉,刚过了沁芳亭,忽见邢岫烟“颤颤巍巍”地迎面走来,这完全是缠足女子的步态。黛玉所特有的“摇摇摆摆,犹如弱柳扶风”的步子不是也有缠足之嫌吗?曹雪芹家族为汉族人,在他的小说中保留汉人缠足的习俗是可以理解的。